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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份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10-04    作者:    编辑:陈美云    审核:    来源:    点击:

为确保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2021年10月网络助学课程综合测试时间窗口与省自学考试统考时间重合,有关领导机构、工作安排打通、统筹安排。并就其中需要具体明确的环节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测试对象

已经报名参加本次网络学习的考生。

2.测试地点

5123导航取五湖之利取四南湖校区公共机房(西配楼五楼,从南湖校区南一门进入)

3.测试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5:00—21:00

2021年10月15日8:30—21:00

4. 测试流程

考前登录5123导航取五湖之利取四自考网络助学平台,下载、填写、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粘贴在表中。

考生本人执身份证原件、上述报名表,验明身份后入场考试。

二、考试组织

1.报名组织

张娟 周翔 王波

面向考生及合作单位发出通知

2.命题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3.场地组织

机房借用 张娟

路标、机房布置 王波、于峰、技术人员

考生进场身份审核 平台技术人员 田浩

监考员 王波 田浩 徐坚 罗丽

蒋志伟 刘汩江

巡视员 潘文星 丁谊

4.考试实施

技术支持 网络平台

考试材料、设备 张娟、 王波 讯网平台

考试编排 周翔

(考试材料、设备包含:考场安排表、考生签到花名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空白表、身份证识别仪、打印机、电脑、插线板等)

5.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1)巡视人员职责

对考场秩序,考务工作实施进行监管;

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偶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

(2)监考人员职责

统筹、负责考场的各项工作;

检查考场考前布置情况,对缺少或遗漏的与相关人员联系、改正完善;

负责考生签到、收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报名表》;

维持考场秩序,告知考生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机位下面,桌面不得放置物品,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各项要求,对违纪违规学生予以教育、处理;

负责草稿纸等考试用品发放、回收工作;

统计实、缺考情况及违纪舞弊情况,每场考试完毕后及时汇报;

(3)技术人员职责

搭建考试环境;

提供考试期间的网络、机房、设备支撑;

三、成绩上报

1.评分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统一组织实施。

2.材料组织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答复,由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网络测试成绩上报的支撑材料;

3.成绩上报

根据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信息,进行成绩审核 周翔、王波

网络助学课程成绩公示 周翔

网络助学课程成绩上报 周翔

本次综合测试材料建档归档(成绩上报起一个月内)

              周翔、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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